都更計畫
都市更新是臺灣在21 世紀都市永續發展必須要走的一條路,都市更新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,以公共利益為前提,改善居住的環境和機能,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全面性的都市再生。對居住安全性來說,將老舊房屋改建成安全的新建築物;對於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人的利益,可以減免地價稅、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;更重要的是,還可以獲得政府的獎勵容積,增加樓地板面積。
都更進度01 / 士林區海光段三小段
為維持都市持續的生命力,針對本市老舊、衰敗的地區,透過政府與私人團體的努力,擬定綜合性再發展計畫,並經由專家學者審議核定,辦理拆除重建、整建或維護,以達復甦都市機能、改善居住環境、提升房地產價值。
都更進度02 / 新店區建國段
都市更新是臺灣在21 世紀都市永續發展必須要走的一條路,都市更新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,以公共利益為前提,改善居住的環境和機能,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全面性的都市再生。對居住安全性來說,將老舊房屋改建成安全的新建築物;對於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人的利益,可以減免地價稅、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;更重要的是,還可以獲得政府的獎勵容積,增加樓地板面積。
都更進度03 / 新莊區副都心段六小段( 中原路)
新莊區副都心段六小段( 中原路)
更新單元範圍
本更新單元基地包含 23、24、43、45、46、47、48、49、50、51及52地號土地等11筆土地,面積合計3,619.09㎡。
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權屬
公有:43地號(權利範圍1/2),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(管理機關:財政部國有財產署),面積為148.67 ㎡,佔2.05%。
私有:所有權人共27名,面積為3,544.76㎡,佔97.95%。
本案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。
更新單元範圍
本更新單元基地包含 23、24、43、45、46、47、48、49、50、51及52地號土地等11筆土地,面積合計3,619.09㎡。
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權屬
公有:43地號(權利範圍1/2),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(管理機關:財政部國有財產署),面積為148.67 ㎡,佔2.05%。
私有:所有權人共27名,面積為3,544.76㎡,佔97.95%。
本案範圍內無合法建築物。
都更進度04 / 板橋區海山段
本案之實施者為蒲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,基地(原名泰安新村)原位於新北市板橋都市計畫「公十五」用地,由於合法房屋密集開闢困難,在考量民眾權益、減少政府負擔並兼顧都市環境品質之原則下,於民國86年8月12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板橋都市計畫(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)案」變更內容第十二案(即公十五)中,將本案基地以附帶條件方式變更為住宅區,該附帶條件規定應以都市更新方式整體開發建築。
蒲陽建設




